文末有红包 | 我们希望更好的技术手段辅助司法存证的真伪性

 空投币   2020-01-31  来源:互联网  0 条评论
优质活动 币圈快讯 平台公告 行情分析
最新羊毛 最新空投 链圈挖矿 活动线报
新币上市 币圈空投 国外项目 币链屋
提醒:本站内容均转自网络,仅用于开发者下载测试,请明辨风险,若涉资金安全及隐私,请谨慎!谨慎!再谨慎!一切风险自担,涉及资金交易及个人隐私务必小心并远离,切记千万别投资,勿上当受骗。《本站免责申明》

随着大众对区块链技术的兴趣越发浓厚,许多人开始主动了解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和应用场景。在接触之初,区块链技术给人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存储数据不可篡改

但是这个仅仅只是技术特性,很难让用户感受到它的用处。毕竟数据的不可篡改,仅仅只是能确保数据从其在区块链诞生开始,就一直保持着原始的面目。而这份来自数据的真实性,能给现实社会带来怎样的冲击?

其实不然,我们社会很多时候都需要对事物的真伪性作出判断,并付出大量的成本去验证真伪性。比如,你在网购一瓶名牌白酒时,总会担心收到的货物是假的白酒。你去买一个品牌手机时,总担心收到的手机是被替换过元器件的。与此同时,你在调研资料时,也总怕查到的信息源是二手信息源,形成不当的引用。

这种种的问题直接指向,如果一个事物从其诞生开始,就能够维持在原始的状况,并确保其不会被改变,这就解决许多真假难辨的问题。这其中,有一个领域,就急需区块链技术来降低真假验证的成本。这就是司法的取证阶段。

在司法领域,对于证据的真伪性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和验证工作。唯有百分百确认证据是真实可靠,才能在法庭裁决中得到有效的认可。这导致,在过往的经验来看,随时可以被中心化运营商或用户篡改的电子证据,难以获得可靠的公证。

然而,这一切随着区块链的到来发生了改变。

区块链助力知识产权的案例

在4月2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的“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一桩与区块链电子存证有关的案例入选其中,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的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华泰一媒”)控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道同科技”)在其网站上对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形成了侵权行为。

我们知道,往往在互联网时代,内容版权的法律诉讼案是非常难以获得胜诉的。因为当抄袭者在抄袭原创者的内容时,原创者很难去向法院证明其发表的平台出示的时效性。法院会考虑到,其所在的内容平台是一个可篡改数据的平台,这意味着要修改原创者的文章时间以及内容也是相对容易。因此,要真正地证明原创者的内容是被抄袭、洗稿的,首要问题则是保证文章本身的发表时间、内容是不可篡改的。

这在目前的互联网无法实现。目前的互联网形态,往往原创者能够在一个中心化内容平台发布其原创内容后,由中心化内容平台来确保数据的真伪性,比如微信公众号、知乎、微博。在这些平台上,服务商有权篡改用户的数据,这使得用户发表的内容和时间都有可能被服务商所改动。另外,部分服务商还给创作者提供后期改动内容的权力,比如简书,你可以在发表文章后再进一步对文章进行修改。这种数据存储模式,难以让法院能够相信原告人提供的电子证据。

但是在这个知识产权案件中,原告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发现被告人侵权后,第一时间就利用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对侵权网站进行了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该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证据打包压缩,计算成哈希值上传到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原告华泰一媒认为,被告道同科技侵害了自己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可了华泰一媒提供的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效率,并据此作出道同科技赔偿华泰一媒经济损失的判决。

由此可见,区块链的存证平台,因其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使得法院能够相信电子证据的可靠性,由此给原创者一个合理公平的结局,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得到严惩。

区块链降低电子证据验证成本

过往互联网提供电子证据难以让人信服,区块链则为存储的数据提供了不可篡改的特性,确保数据登记在区块链网络后是可被信任的数据源,大大降低了司法部门对电子证据的取证成本。

然而要确保区块链的电子证据能真正可信,则仍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审查要素,确保其提供的电子存证能具备法律效力:

(1)电子证据来源是真实可信的。

这个需要人治与技术的双重确保。电子证据诞生于网络,首先在产生数据时,如果是区块链方案,如首次发表就存在区块链的文章、音乐等,则直接能够验证其来源是可信的。如果是来源于数据爬虫、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器,则有行业标准的安全证书确保信息源的可信。这种可信,则来自于行业的标准以及信息来源的技术双重保障。

(2)电子证据存储的可靠性。

我们确保从一个可被认证的信息源获得了电子证据后,我们将其存储在区块链上。如果是公开维护、共识度高的区块链网络,如政府主导的公共区块链网络、节点分散度较高的公共区块链等,则其电子证据能获得较高的可靠性,使其具备法律效力。

(3)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这一点,也是区块链网络具备的潜力所在。电子证据从诞生之时,就在区块链能够永久存储,并且能够不被篡改。这意味着,电子数据从一诞生,再到后期演化,都能够被区块链全程记录,使得司法鉴定时能够获得整个电子证据的全部信息。而且,透明的数据本身,能通过区块高度、哈希值、账单ID等信息,完整地反映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使得司法部门能够快速地鉴定数据的真伪性。

总结

总的来说,司法取证是一个需要巨大信任成本的领域。但是,过往的互联网模式下,由于数据存储的不可靠、易篡改等特性,使得司法部门往往难以鉴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但是区块链技术的诞生,则为电子证据提供了可靠存储、历史可回溯、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能大幅地提高司法对电子证据的验证成本,使得区块链上的电子证据具有法律效力。这样一来,区块链的电子存证平台,将为法律裁决提供更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以此促进司法的公平。


本文地址:http://bilianwu.com/7604.html
版权声明:项目均采集于互联网, 空投币 无法审核全面,且希望大家能赚钱,请谨慎切勿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天上真会掉馅饼!天道酬勤,都是机会!不错过每个空投糖果!真假难以辨认,尽量0撸!
重要提醒:本站内容均转自互联网,请明辨各个项目风险,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涉及资金交易,请谨慎操作与自担风险!
《新人必看》 《本站免责申明》

评论已关闭!